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婚姻法中陪嫁的问题,以及和婚姻法中陪嫁的规定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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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彩礼和嫁妆各属于谁的
彩礼属于新郎,而嫁妆属于新娘。但现实中很多情况比较复杂,有时候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One]、彩礼,一般是指男方在与女方订婚的时候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这种聘金或者聘礼就被称为彩礼。
一般来说,订婚后男方会给予女方彩礼钱,这也是传统的婚俗。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领结婚证之前产生的,还没有共同生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男方或男方家庭的。如果两人退婚,彩礼需要返还。
[Two]、嫁妆,一般是女儿出嫁的时候,母亲为女儿准备的一些财物,在古代就包括了一些金银、房契、以及地契,而在现代一般都是房、车这一类型,也会有一些父母会从自己的私人存款中拿一部分出来当做女儿的嫁妆。
嫁妆是女方家庭对子女日后婚后生活的资助,是结婚之前的财产。也就是说它不是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属于新娘或新娘家庭的。在离婚案件判决中,嫁妆通常归女方所有,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Three]、返还彩礼问题: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Four]、嫁妆同彩礼一样,在司法实践中视为女方的赠与。对于陪送嫁妆,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二人是否进行婚姻登记和约定来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One〗、如果是二人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一般视为女方家人对女人个人的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Two〗、如果是二人在婚姻登记后的嫁妆,女方父母未明确是对女方一人的赠与,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Three〗、对于婚姻登记后的嫁妆,男女双方也可以做出约定,可约定归一方所有还是双方共有,还可以约定双方的比例。
特别提示一下不动产的陪嫁,《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男女双方结婚,陪嫁和彩礼都越来越重,作为一种婚姻陋习,法律虽然没有命令禁止昂贵彩礼和嫁妆,但是也是不提倡的,一旦未结成婚或离婚,特别容易产生争议。事实上法律就彩礼和嫁妆的法律地位、诉讼主体、范围等都尚未明确,当事人应当慎重而理性缔结、维系和解除婚姻关系,建议夫妻双方可以对嫁妆和彩礼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比较好可以列一个清单,签订婚前协议,这不是伤害双方感情的行为,这反而能体现双方对彼此地慎重对待和尊重。
[Two]、新婚姻法嫁妆规定
新婚姻法规定禁止向新娘索要嫁妆。
1.婚姻是平等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婚姻中应该同时承担责任。
因此,新婚姻法禁止给女方索要嫁妆,保障女方的权益。
2.婚姻法中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可以自愿约定财产权益,但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不能损害婚姻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因此,如果双方确实存在这方面的约定,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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