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婚姻户口迁移申请和婚姻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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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户口在前夫家怎么再婚
想再婚,首先得离婚,如果已经离婚,但户口在前夫家,想再婚,可以下步骤去办理手续:
〖One〗、首先将离婚证或者是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自己户口中的婚姻状态(由“已婚”改为“离异”)。
〖Two〗、将和前夫户口本中的户主的关系变更为非亲属关系,并且申请单独办理一个有户主和自己的新户口本。
〖Three〗、之后带上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结婚可以了。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再婚(zàihūn,英文:):再次结婚。再婚在我国经历了先秦(现象普遍存在,儒家思想中禁止再婚)、秦汉(行为依然存在,但是限制思想进一步系统化)、魏晋南北朝(法规沿袭前朝,言论有所放宽)、隋唐(再次放松)、宋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明代(较唐代更为宽松)、清代(妇女改嫁要受到强大的宗族阻力,法规也有刑法的规定)至国民时期(废止了关于妻子再婚必须服完夫丧的规定)的发展。
[Two]、退役军人配偶户口迁移规定
〖One〗、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Two〗、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2012〕16号)规定:外地户籍入伍的退役士兵。外省、市户籍入伍的退役士兵可在泉州市范围内接收安置的对象为:服现役期间父母户籍所在地变更到我市的;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其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在我市的;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上述对象由所在地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民政部门负责接收安置。
[Three]、户口已迁出,可以再原籍领结婚证吗
户口己迁出,可以再原籍领结婚证吗。我个人认为户口迁出,是不可以在原籍领结婚证的。这是因为一般领取结婚证都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申领。或去对象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领取。而去第三地申领应该是不可以的。因此我个人认为户口己迁出,是不可以再回原籍领取结婚证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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